6月6日,成都交警一分局接到报案,武侯区智远大道与武青西二路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加速变道、闯红灯冲过路口,险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通过进一步核查比对,发现该车无悬挂号牌,前后挡风玻璃也未设置临时号牌,经过循线追踪,最终锁定了当日驾驶该车的驾驶人杨某军。
侦查人员发现,杨某军从5月22日到6月6日,驾车途经多个路口时,存在多次故意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不同路口路面交通情况、天气环境良好的情况下,不观察、不减速、不停车,故意闯红灯冲过路口。此外,杨某军驾驶车辆在上述路口故意闯红灯过程中多次碾压实线、逆向行驶。
交警认定,杨某军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公共道路上,罔顾交通安全多次故意闯红灯、违法碾压实线、违法逆向行驶,严重破坏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严重威胁其他交通参与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
2026年6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对杨某军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同时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41分。
按规定,驾驶证被记41分,杨某军需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培哲




